新華社合肥3月21日電(記者 葛如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杜鷹3月20日至21日在安徽蚌埠召開的全國春季農業生産會議上説,針對化肥價格過快上漲的情況,國家加強了對化肥市場的調控,實施了一系列扶持生産、促進流通、限制價格、加強監管以及控制出口、鼓勵進口等保障化肥供應、穩定化肥價格的政策措施,化肥價格過快上漲的勢頭已得到有效抑制。
杜鷹説,2005年全國化肥産量達到5220萬噸(折純),比上年增長8.6%,加上凈進口,全社會化肥供應量達到5700萬噸(折純)以上,總體上由供應偏緊轉變為供給略有剩餘。2005年下半年以來,化肥價格總體上呈穩中略降的態勢。
為促進糧食生産,保護農民利益,200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繼續把保證化肥供應、穩定化肥市場價格作為支持農業生産的一項重要措施,繼續採取綜合性的調控政策,明確了主要的政策措施:一是努力增加化肥産量,已安排化肥生産計劃5500萬噸,比上年增長5.4%。繼續對化肥生産實行優惠電價,並暫免徵收尿素産品增值稅。二是促進化肥流通,對化肥鐵路運輸繼續實行優惠運價並免收鐵路建設基金。三是繼續做好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工作,中央儲備規模增至800萬噸,比上年增加195萬噸,各省也要建立省級儲備,以緩解化肥全年生産、季節性銷售的矛盾。要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各承儲企業積極組織落實貨源,及時儲備到位。四是控制化肥出口,繼續暫停對尿素、磷酸一銨、二銨的出口退稅,對尿素出口徵收季節性暫定關稅。五是加強和改進化肥價格管理。對化肥批發和零售價格繼續實行進銷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價管理,化肥出廠到零售的綜合經營差率原則上不得超過7%。同時,適當提高化肥價格市場化程度,對列入中央定價目錄的大型氮肥企業尿素出廠價上浮幅度由10%提高到15%、下浮不限;進口鉀肥港口交貨價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六是加強市場監管。1月份發展改革委專門印發了《關於開展全國化肥價格和涉農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在全國範圍內對執行化肥價格政策的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加大對化肥價格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價格違法行為,選擇典型案件公開曝光,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
從今年的化肥生産情況看,預計一季度化肥産量將達到1200萬噸左右,同比增長8%,加上庫存、儲備和進口,春耕用肥供應是有保證的。預計全年化肥供求總量能夠實現基本平衡,化肥價格總體將保持穩定,並呈旺季小幅上揚、淡季下降的特點,但波動幅度不會太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