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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保總局著手構建“環境管理表彰激勵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顧瑞珍)記者從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獲悉,環保總局正著手構建“環境管理表彰激勵體系”,首批“環境友好工程”名單將於近日向社會公示。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説,以往環保部門在抓環境監管的時候,更多的是對那些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對那些嚴格執行《環境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在環境保護方面有著突出特點的企業、工程、單位缺乏及時的表彰和獎勵。

    “在國家環保總局兩次大規模叫停違法違規項目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在嚴格執行環境法律、法規方面,全國有很多建設項目、企業和單位做得非常出色。”潘岳認為,環保總局在建立處罰機制的同時,還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褒獎機制,真正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潘岳説,處罰不僅要罰得有理有據,更要罰到痛處,罰到主動整改。相反,獎勵就得獎得明明白白,大張旗鼓。“我們就是要樹立這樣的風氣,破壞環境要人人問責,愛護環境要人人讚揚。只有這樣,全社會才能對環境問題有充分的認識,全社會才能真正認識到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性,也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環境保護由‘讓我做’向‘我要做’轉變。”

    到目前為止,國家環保總局已初步構建起包括環境友好企業、環境友好工程、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環境優美鄉鎮、綠色社區和年度綠色人物等較為完整的環境管理表彰激勵體系。

    環境友好工程是去年推出的新項目,關注項目環評、設計、施工、驗收和運營全過程的環保問題。據國家環境友好工程獎組委會副主任馬寧介紹,設立這一獎項,旨在樹立一批具有示範和導向性的國家工程,這些工程不僅在工藝、技術和環保方面達到領先水平,也要體現國家實力和形象,既是綠色的,又是可持續發展的。據了解,首批經過層層篩選的環境友好工程將於近日向社會公示。如果群眾反映某個項目有重大環境問題,經組委會核查,問題確實存在的,該項目將被取消獲獎資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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