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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表示:農村落後於城市表現在四個“錯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5日電(記者董峻、姚潤豐)農業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儘管我國財政正在逐步向公共財政轉變,但農村公共産品總量不足、結構失衡、渠道分散等問題依然比較突出,農村落後於城市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觀,表現在四個“錯位”。

  貢獻與受益錯位:據統計,僅1990年至2003年農業各稅為國家財政累計增加收入5058.9億元。但由於公共産品供給上的城鄉差別政策,農村公共産品主要靠農民自籌解決,國家僅給予少量補助,造成城鄉公共産品供給水平的巨大差異。佔全國總人口近60%的農村居民僅享用了20%左右的醫療衛生資源,農村中學生享受到的國家中學教育經費僅佔38%,城鄉社會保障覆蓋率之比高達22:1。

  需求與供給錯位:農村公共産品的供給,大多由各級政府按照自己的意願來提供,農民缺少實質性的參與。這種方式直接導致了供給與需求的脫節,嚴重影響了供給效益。2003年農村居民消費支出中增幅最大的是交通和通訊支出,其次是醫療衛生支出,説明農民對交通道路、醫療衛生的公共産品需求增長很快,但在實際供給中,在全國104.3萬公里的沙石路面、土路面及無路面土路中,農村竟佔有88.5%的比重;農村每千人擁有的病床數僅為城市的32.9%。

  財權與事權錯位:農村中本應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産品,往往以農民為主承擔。例如,基礎教育、計劃生育都是基本國策,雙擁優撫和民兵訓練是國防事業的組成部分,這些均屬於典型的公共産品,應由中央財政承擔。但因這些事權都下放到了鄉鎮,甚至村委會,致使鄉鎮政府事權大於財權,攤派或舉債運作屢屢發生,鄉鎮財政不堪重負,村級負擔過重。

  政府職能與市場功能錯位:部門分割、職能交叉的格局仍未得到根本改變,重經濟管理、輕社會服務的思想仍較為嚴重,公共服務職能尚未得到全面履行,政府越位與缺位並存。許多政府部門不遺餘力地抓經濟、搞招商、經營城市,對提供農村公共産品卻缺乏熱情,在人、財、物投入上大打折扣,對組織和調動社會資源參與建設更是缺乏動力和手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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