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4月23日電(記者朱旭東)江蘇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大病補償最高可達3萬元。江蘇省近日在啟動全省農民健康工程時,明確提出了這一要求。
截至2005年底,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口覆蓋率已達85.5%,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保障水平不高、參保農民補償不盡合理的問題。江蘇啟動農民健康工程,放在第一位的就是鞏固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據了解,江蘇將確保今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全省人口覆蓋率達到88%,人均籌資水平不低於50元;力爭2010年覆蓋率達到90%以上,人均籌資水平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分別不低於200元、100元和80元,其中各級政府扶持資金不低於籌資總額的70%。
江蘇在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穩定增長機制的同時,提出合理調整補償方案,要求堅持大病統籌,以住院補償為主、適當兼顧門診報銷的原則,合理設置大額醫藥費用的分段補償比例,儘量降低住院補償的“起付線”。對容易導致因病致貧的高額費用段體現政策傾斜,補償“封頂線”要逐步提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