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關於全面做好“五一”黃金週期間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説,“五一”黃金周來臨,城鄉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遊景點等公共場所人員增多,安全管理任務更加繁重。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假期,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全面做好節日期間安全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五一”黃金週期間的安全工作,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強化行政領導負責制,落實企業和單位主體責任。要精心組織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針對薄弱環節,制訂嚴密的防範措施。要組織力量深入基層,加強督促檢查,解決突出問題,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旅遊、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公共場所安全。要加強旅遊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對遊船、纜車、索道等旅遊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運營使用;對帶有危險性的登山、探險、漂流等旅遊項目要制訂嚴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對重點旅遊景點天氣情況、遊客數量、交通住宿等相關信息及境外旅遊預警信息的發佈工作,各類旅遊場所要按照接待容量,控制高峰時段遊客數量,合理疏導遊客,嚴防擁堵、踩踏等事件的發生。要加強對各種體育、文化、娛樂等大型活動的組織管理,制訂妥善的人群疏散方案和應急預案,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加強對運營企業安全生産監督檢查,嚴禁車船超速、超載、超限運輸,嚴禁不具備運營條件的交通工具非法載客,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站、上車(船、飛機)。消防部門要加強對賓館飯店、車站、碼頭、商場、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設備設施齊全完好,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全面落實煤礦、危險化學品及易燃易爆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確保安全生産。要加強節日期間安全生産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整改事故隱患,對重大危險源要24小時嚴密監控。要認真落實煤礦瓦斯防治各項措施,杜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開採;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停産整頓礦井、已關閉礦井、基建礦井、改擴建礦井等巡查,嚴防非法生産。要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嚴密防範泄漏等事故發生,依法取締各類非法生産經營的企業和銷售網點。加強對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儲存、運輸、銷售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堅決糾正各種違法違規現象。同時,要加強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冶金、建材、電力、軍工、漁業船舶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産工作,對不具備安全生産基本條件的企業,依法停産整頓或關閉。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和衛生監督工作,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要切實加強食品生産、銷售衛生的監督管理,重點加強餐飲業衛生監督檢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加強對供水單位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情況的檢查,確保群眾飲用水安全。要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直報網絡和通訊系統正常運行,密切關注可能危及群眾安全的重大傳染病疫情動態,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的技術、人員和物資準備。加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臨床一線人員的值班力量,滿足群眾節日期間看病就醫需要。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森林防火和防汛等工作,確保防範自然災害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對高火險區和火災多發區域的巡視和檢查,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審批制度,林區風景名勝景點要嚴禁遊客野外用火。有關部門要加強火險天氣分析和監測,及時做好森林火險等級預測預報和發佈工作。要全面做好火災撲救的各項準備,提前安排好人力、物力,森林消防隊伍要隨時保持高度警惕,落實各項應急防範措施,一旦發現火情,要在最短時間內組織撲救,防止火災蔓延。要加強防汛搶險、水庫旅遊、水利施工等重點領域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做好山洪災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落實防、搶、撤、救預案和群測群防的各項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節日期間值班工作,確保信息暢通、快速反應。有關負責同志要親自帶班,並安排熟悉業務的同志晝夜值班。值班人員要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負有安全監管職責和承擔專業應急指揮職能的有關部門,要準備足夠的應急力量,遇有突發公共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妥善處置。同時,要迅速上報情況,保證信息暢通。各地區、部門、單位之間要加強協作配合和聯絡溝通,在信息資源、監督執法及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等環節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有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