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記者張曉松)為推動農村藥品監督和供應網絡的建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確定了2006年各省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示範縣條件。
這些條件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列入當地政府工作的考核內容,有規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考評。
——縣、鄉兩級政府成立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鄉鎮設有專職協管員,有固定辦公場所和相應的設施,經費有保障,並建立工作檔案。
——建立完善的縣、鄉、村三級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實行對農村涉藥單位的定期監督檢查制度,建立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實現轄區內藥品監管網絡全覆蓋,向社會公佈藥品質量舉報電話,藥品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發現並查處,無監管盲區和重大假劣藥品案件發生。
——建立轄區內涉藥單位檔案,準確記錄在監督檢查中涉藥單位是否依法生産、經營、使用藥品情況,實行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
——制定藥品監督協管員、信息員的聘用、培訓、考核和獎懲制度,責權利明確。能定期開展對藥品監督協管員、信息員的專業培訓,協管員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信息員培訓每年不少於1次。
——圍繞科學用藥、安全用藥等主題,經常性地對農民群眾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農民群眾藥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得到加強。
——農村藥品經營企業規範經營,鄉(鎮)村藥品零售企業全部通過CSP認證,並按照GSP的規定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藥房管理規範,藥品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倉庫設施完備符合藥品儲存條件,藥品擺放陳列符合藥品分類管理要求,藥品購進、儲存活動規範,記錄完整。
——農村藥品供應網絡覆蓋到村,藥品供應渠道暢通,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實行藥品集中配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示範縣建設條件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取得實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