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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消費稅調整滿月 大排量轎車進口量不降反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8日   來源:經濟日報

    記者從我國汽車進口主要口岸天津海關了解到,今年1—4月份天津口岸進口小汽車2.6萬輛,價值8.1億美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1.8倍和2倍。4月當月天津口岸進口小汽車7185輛,增長1倍。其中,7成以上為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小汽車,進口5338輛,增長84.1%,比3月多進口245輛。

    圖上海市一處進口汽車銷售廳(4月5日拍攝)。隨著4月1日起執行消費稅新政策,在上海進口轎車市場上,寶馬品牌提價銷售。新華社記者 陳飛攝

    從4月1日起,我國對現行汽車消費稅進行了調整。排量在2.5升以上的小汽車,消費稅率由5%—8%調整為12%—20%。天津海關有關人士分析認為,新消費稅實施首月大排量汽車進口不降反升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消費稅調整事發突然,效應顯現滯後。汽車進口的訂貨週期一般為4個月到半年,部分大型汽車進口商手中握著的已經是今年全年的訂單,不管消費稅如何調整,年初所訂的汽車已陸續到港,風險只能由企業自行承擔。隨著7、8月份新一輪訂單週期的開始,新消費稅實施的效應將會逐漸顯現。

    二是關稅下調及人民幣升值因素部分緩解消費稅調整帶來的影響。以排氣量為3.0升、進口價格為6萬美元的汽車為例,在同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按目前關稅稅率(28%)和匯率計算,要比去年12月進口成本降低至少2.2萬元,部分緩解了消費稅率上調帶來的影響。

    三是國內市場對大排量小轎車和越野車的需求不減,消費稅抑製作用不明顯。進口大排量車多是豪華商務用車,這一市場不會因消費稅率的提高而萎縮。

    海關分析人士指出,當前我國汽車進口存在的兩個問題值得關注:

    《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辦法》要求各進口車品牌在我國選定一家總代理商,其他經銷商必須取得總代理商的授權才能從事進口車經銷,這對在各個港口做批發生意的進口車經銷商影響最大。目前經銷商是直接向國外貿易商下訂單,而按照《辦法》規定,經銷商必須向代理品牌的總經銷商訂貨,交納一定比例的定金,然後由總代理商向廠商下訂單。

    國産車替代因素進一步加強,進口車步入“薄利”時代。在中、低檔轎車領域,國産車型多,價格具有明顯優勢,國産車已經對進口車産生了明顯的替代作用。隨著替代作用的加劇,以前一些沒有特點的中檔車型將逐步退出進口行列,進口車市場的空間將被大大壓縮,進口車開始進入微利和風險時期。(記者 李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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