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佔一半左右
建立檔案的重點納稅人已達1137萬人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2005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突破2000億元大關,達到2094億元,比上年增長20.5%。個人所得稅收入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1.6%,上升到2005年的6.8%。據統計,2003年以來,個人所得稅收入結構中,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佔了一半左右。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個人所得稅收入持續快速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居民收入增長較快;1999年國家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使收入呈跳躍式增長;全社會依法納稅意識增強,稅務機關不斷改進和加強了徵管。
這位負責人説,近年來,稅務機關強化對高收入者的管理。針對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特點,國家稅務總局先後制定下發了演出市場、廣告市場、個人投資者、建築安裝業等十幾個個人所得稅徵管制度和辦法,為強化高收入者徵管提供了制度保證。2003年以來,各地稅務機關逐步推行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制度,要求高收入者定期申報收入情況,稅務機關對高收入者實施動態管理。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的80%以上來自代扣代繳。1994年以來,全國稅務機關在普遍加強代扣代繳工作的同時,重點加強了高收入行業和單位的代扣代繳工作,並從1996年起,在部分高收入行業和地區進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試點,並逐步擴大全員全額管理的覆蓋面,收到了明顯成效。在推行全員明細申報的基礎上,逐步對當地高收入人員建立起檔案,截至去年底,建立檔案的重點納稅人已經達到1137萬人,有效加強了個人所得稅的源泉控管和對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
這位負責人分析説,個人所得稅收入結構中,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佔了一半左右是合理的。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來自城鎮居民,工資性收入是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工薪收入構成了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其次,近年來職工工資增長較快,納稅人數不斷增加,工薪所得項目收入水漲船高。1998年,全國職工人均年工資收入7479元,2004年提高到了16024元,工薪所得納稅人次相應由1.09億人次增加到2.6億人次。還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45%的累進稅率徵稅,工薪收入越高,適用的稅率也越高,納稅額就越多。如月工資收入2000元的,只按5%的稅率計算納稅,而月工資21600元和101600元的,就要分別按25%和45%的稅率計算納稅,這既體現了對高收入的調節,也使工薪所得項目收入增長較快。(記者 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