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5月中旬就《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之後,深圳證券交易所又于日前發佈了《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
《社會責任指引》明確,上市公司作為社會成員之一,應對職工、股東、債權人、供應商及消費者等利益相關方,承擔起應盡的責任。上市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紀守法,遵守商業道德,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的健康和安全,並積極承擔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的責任,參與社會捐獻、贊助等各種社會公益事業。
企業作為現代社會最基本的組織,是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企業的和諧發展將直接影響整個社會的和諧與否。在建設和諧社會、倡導倫理社會和人文關懷的今天,深交所推出《社會責任指引》,從上市公司著手率先引入社會責任機制,發揮上市公司的示範效應,將有助於逐步帶動全社會所有企業強化社會責任感、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
深交所本次對《社會責任指引》徵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2006年6月16日,指引全文已登載于深交所網站和巨潮資訊網。(賈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