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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永寧縣建立與農民收入挂鉤的村幹部報酬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6月17日電(記者姜雪城)為了增強村幹部為民服務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今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永寧縣建立了與農民收入等工作績效挂鉤的村幹部報酬發放新機制。

    根據永寧縣財政局核定,今年全縣69個行政村的村幹部人均報酬最高為5200元,最低為3000元。但這只是根據各鄉鎮前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情況核定的總數,而在實際發放中,各鄉鎮還要通過對村級組織的考核與村幹部個人業績挂鉤,實行第二次、第三次再分配。

    永寧縣農村稅費改革辦公室負責人説,今年全縣村幹部人均報酬總數按各鄉鎮前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平均值的1.5倍計算,發放實行“基礎工資加績效工資”,基礎工資佔60%,縣財政以“一卡通”方式按月直接發到村幹部手中;績效工資佔40%,年終各鄉鎮先按績效挂鉤、獎勤罰懶的原則考核發放到村,各村繼續通過績效考核再兌付給個人,其中農民增收情況是重要的指標之一。

    據了解,農村稅費改革以前,我國村幹部報酬從農民繳納的“三提五統”費中提取。農村稅費改革後,變為從財政轉移支付中支取,但得多得少主要取決於村裏的人口數量和土地面積,這樣村幹部報酬發放機制實際是“吃大鍋飯”。

    記者採訪了解到,按照永寧縣現行的村幹部報酬發放機制,到今年年底,在同樣規模的村子,同樣職位的村幹部報酬最多將相差5000元左右。如果哪個村的“雙文明”考核整體不過關,村幹部非但拿不上縣財政撥付的績效工資,還要扣錢。

    永寧縣還建立了村幹部報酬增長等長效激勵機制,如縣裏為鼓勵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規定從今年起,村集體經濟增收部分30%以內可用於村組幹部獎勵。根據這項政策,哪個村的集體經濟發展好,哪個村的幹部拿到的獎勵就多。而在過去,村集體經濟增收部分只能用於集體開支,村組幹部個人稍有動用就會背上貪污之名。

    “加強黨在農村的執政能力,村級組織建設是主體。”縣長何旭東説:“建立‘績效挂鉤’的村幹部收入分配機制,目的就是為了吸引農村能人擔任村幹部,帶領農民群眾奔小康。”當地的村幹部們普遍表示,新的報酬發放政策既讓他們興奮,又深感肩上的責任與壓力重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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