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6月19日電(記者梁冬)黑龍江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經過一年多的自查自糾、督促檢查和整改處理,到目前,共查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202人,投資入股金額2626.2萬元,其中有10名涉案幹部被立案查處。
自2005年4月開始,黑龍江省把治理煤礦腐敗作為切入點,對全省所有煤礦企業進行清理檢查,集中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經過一年多的清理,到2006年3月底,黑龍江省共查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202人。其中地(廳)級幹部13人,縣(處)級幹部136人,科級和科級以下幹部53人。
調查材料顯示,本次清理工作共查出幹部投資入股煤礦資金2626.2萬元。其中,入股資金10萬元以下的136人,10萬元至50萬元的61人,50萬元以上的5人。
在本次清理工作中,黑龍江省還對參與煤礦違法生産經營活動、縱容包庇煤礦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了查辦,特別是對重大疑難案件,採取聯合辦案方式,先後立案查處涉案幹部10人,有7人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3人被免職。其中,七台河市桃山區安監局局長彭國財個人投資非法開礦,其哥哥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七台河分公司副總經理彭貴財利用職權將其弟弟彭國財的非法礦井挂靠到國有煤礦,併為其弟弟的礦井非法生産長期充當保護傘最終導致事故發生。2人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彭國財被判刑5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