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河南追究“4·26”煤礦事故隱瞞事故者刑事責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7月5日電(記者梁鵬 古文洪)河南省郟縣“4·26”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組織、參與隱瞞事故、銷毀證據的9名責任人,分別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記者5日從河南省政府獲悉,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今年4月26日21時45分,平頂山市郟縣河南原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田大劉山煤業分公司(西井)發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1人遇難、1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到285.5萬元。事故發生後,該礦有關人員刻意隱瞞事故、銷毀證據、轉移遺體,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河南省政府7月4日召開常務會議,聽取了郟縣“4.26”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的彙報。為加大對隱瞞事故行為的打擊力度,根據事故調查組的意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組織、參與隱瞞事故的大劉山煤業分公司(西井)礦長張江海和副礦長黃明德、董春雷、魏建鏢、唐鐵林、馮開建、李海臣以及調度員李鴻君、田凱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給予吊銷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等行政處罰,並建議給予相關人員開除黨籍的處分。(完)

 
 
 相關鏈結
· 河南建設廳通報16家重大傷亡事故企業並給予處罰
· 國務院河南新安煤礦"12·2"透水事故調查組成立
· 河南從新安煤礦事故舉一反三加大安全責任追究
· 河南新安寺溝煤礦搶險救援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
· 河南加強煤炭鋁土礦資源整合最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 安全監管總局通報鄭煤2.10特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