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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作戰部隊將調整改革幹部考評選拔任用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7日電(張建國、王東明) 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解放軍作戰部隊將進行幹部考評選拔任用制度調整改革,實行考核與考試相結合選拔副團職領導幹部。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部門負責人7日介紹,進行這項改革後,考核與考試的結果將作為幹部調整使用、確定後備幹部以及送學培養的主要依據。

    這位負責人表示,副團職領導幹部是軍隊高中級領導幹部的入口,在幹部隊伍中處於承上啟下的重要位置,工作中也多在一線崗位。選拔這級幹部實行考核與考試相結合辦法,有利於全面客觀準確地評價幹部,切實把德才優秀、實績突出、綜合素質較高的幹部選拔出來,全面提高作戰部隊團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能力素質。

    參加考核與考試的對象,一般為作戰部隊任現職級滿兩年的正營職幹部;個別德才特別優秀的,任職時間可適當放寬,但應當滿一年。其他擬提升或平職交流到作戰部隊擔任副團職領導職務的,以及擬改任作戰部隊副團職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幹部,也應當參加考試。

    考核按照現役軍官職務任免條例和指揮軍官考核評價的有關要求,全面考察幹部的德能勤績體,著重了解政治思想表現、組織指揮能力、工作實績、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方式,每年組織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集中進行。考試總成績按照共同科目40%、專業科目40%、面試20%的比例計算,並評定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次。考試成績以適當方式公佈,兩年內有效。

    這位負責人説,研究幹部調整配備時,將按照現役軍官職務任免條例規定的標準條件和任職資格,綜合考核和考試兩方面情況,通盤衡量,擇優任用。考核與考試均為優秀的,優先提升使用;提前晉陞的,考核與考試必須均為優秀;考核不稱職或考試不及格的,不得提升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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