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等中國銀行業協會68家會員單位7月7日共同簽署《中國銀行業反商業賄賂承諾》和《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道德行為公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流動公約》、《中國銀行業反不正當競爭公約》,向社會各界做出“反對商業賄賂”鄭重承諾,規範銀行業競爭行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培育合規經營文化。
《中國銀行業反商業賄賂承諾》及三個公約是中國銀行業協會為貫徹中央治理商業賄賂精神,配合銀監會開展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組織各成員單位,徵集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而形成的。三個公約對銀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職業規範以及合理流動、公平競爭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銀監會副主席蔣定之在簽約大會上表示,一個承諾和三個公約的簽署,必將在加強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道德行為自律、培育合規經營文化、維護良好的銀行業市場秩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必將推動中國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深入開展。
蔣定之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共同維護承諾和公約的嚴肅性,維護銀行業良好形象,維護社會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
蔣定之強調,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搞好組織協調,深入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增強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做好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自查自糾、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銀行業協會要切實履行職能,對承諾的踐行和公約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實施細則,確保承諾的踐行和公約的有效實施。 (梁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