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4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委組織部日前決定,將政府負債納入領導班子政績考核。今後,即使當地的馬路、廣場修得再漂亮,而政府負債卻“紅燈”高挂的,都不能算稱職的領導班子。
浙江省委組織部日前出臺的《浙江省市、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實施辦法(試行)》明確規定,將地方政府負債率列入市、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實績分析考核中的社會穩定與保障類指標,相關數據由財政部門提供,藉以約束一些“寅吃卯糧”、舉債搞“形象工程”的領導行為。
據了解,2004年浙江省審計廳曾核查了全省29個市、縣(市、區)2003年底地方政府負債情況。調查表明地方政府負債率最高達到158%,平均水平為54%,總的負債額高達404.01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