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8月16日電(記者陳忠華)記者16日從山西省環保局獲悉,針對多家燃煤電廠逾期未完成煙氣脫硫治理任務、二氧化硫排放量居高不下的現狀,山西省政府日前對這些電廠作出處罰,其中20臺機組被責令關閉,129臺機組受到處罰。
電廠單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的70臺機組成處罰重點,其中未開工建設煙氣脫硫設施、不承擔供熱任務的20臺機組,被勒令在3個月之內關閉;不承擔供熱任務的另外32臺機組被責令停産治理,到2007年3月底前仍完不成治理任務的,將被依法關閉;承擔供熱任務的18臺機組,被依法予以罰款,並要求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
已建成脫硫設施但未安裝煙氣連續在線監測儀器的28臺機組、脫硫設施已開工但未建成的46臺機組和5臺尚未開工建設機組,被依法處以罰款,並被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治理任務。
山西省政府表示,延期治理的燃煤電廠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仍未完成任務,將依法予以關閉。未按期完成關停任務的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