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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于9月舉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29日電(記者崔清新、田雨)最高人民法院29日表示,下月在上海舉行的首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將深入探討共同有效防範和懲治跨國犯罪的制度和措施,開展打擊“三股勢力”等領域的司法合作。

    由我國作為東道國舉辦的首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將於今年9月20日至22日在上海舉行。最高人民法院承辦此次會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説:“這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進一步拓展司法領域合作的一次重要會議。”

    會議的主題是“司法公正和司法合作”。

    “公正始終是人類社會的共同理想,而司法公正是人類社會司法活動不懈追求的共同目標,是社會正義的重要組成部分。”萬鄂湘説,“大會將通過深入交流,結合司法實踐,探討司法公正的實現機制。”

    萬鄂湘認為:“當前本地區形勢總體保持穩定,各國在政治經濟改革和社會發展領域取得了歷史性成就,但也共同面臨一系列複雜的傳統和非傳統安全挑戰和威脅。司法合作是應對這些威脅和挑戰的重要方式和途徑之一。”

    萬鄂湘表示,建立合作機制懲治跨國犯罪和加強司法合作打擊本地區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三股勢力”是本次會議的重要議題。

    據了解,會議主題由4個議題組成:

    “法院在促進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具體討論法院依法懲罰刑事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調節經濟關係,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依法處理社會糾紛,建設和諧社會;依法監督行政,推進民主建設等;

    “司法公正的保障”。各成員國最高法院將介紹本國司法改革的成就和經驗,並共同探討司法公正保障機制;

    “司法效率的提高”。與會代表將在各成員國法院實踐的基礎上,交流和研究提高司法效率的方式,促進本國司法能力建設;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法院合作機制的完善”。各成員國最高法院將深入探討共同有效防範和懲治跨國犯罪的制度和措施,以及其他各類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合作途徑。

    大會將通過《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聯合聲明》。

    萬鄂湘表示,通過深入研究和討論,“各成員國法院之間會就合作機制今後的發展方向、合作原則、合作框架等達成共識,並在民事、刑事等多個領域建立合作關係,在有關案件的司法協調、司法程序銜接、執行合作等問題上形成一些基本制度”。

    來自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等6個成員國的最高法院院長以及代表約50人將參加會議。

    上海合作組織于2001年6月15日宣告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成員國在安全、經貿、文化、軍事、司法等各領域各層次的合作相繼展開。美國“9·11”事件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加強了以打擊本地區“三股勢力”為中心的反恐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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