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劉錚、張夢)記者30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今年我國將繼續組織實施生態移民試點工程,計劃總投資12.9億元,搬遷貧困人口24萬人。
“搬遷試點工程的實施範圍主要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搬遷對象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條件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解釋説。
在遷出方式上,國家鼓勵以自然村落為單元的整體遷出。在安置方式上,各地可以因地制宜採取不同的安置方式。
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在解決好搬遷群眾基本的生産生活條件,落實好耕地、宅基地、戶籍等配套政策的基礎上,切實解決好搬遷群眾的後續長遠發展問題,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為了保護一個地區特殊生態或者讓這個地區的生態得到修復,國家于2000年開始,在堅持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實施生態移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