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舉辦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培訓班上,中國證監會上市部主任楊華表示,推動上市公司整體結構的改善和整體質量的提高,客觀上需要並購重組發揮更大更為積極的作用。尤其是在全流通的市場條件下,更應加快構建有利於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外部環境。
楊華説,新修訂的《辦法》為各市場主體積極主動地進行自主創新提供了更良好的制度環境,下一步要著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提出的不斷推出市場化創新工具的要求,大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對於那些改制不徹底的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向控股股東定向發行股份收購與上市公司業務相關的資産,增強其經營獨立性,避免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問題。證監會將在總結市場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定向發行的相關規則,以適應活躍並購重組市場的內在要求,推動資源的不斷優化配置。
二是把並購重組與股改、清欠相結合,積極支持和鼓勵市場主體通過創新的並購重組手段,努力解決上市公司的歷史遺留問題。
三是努力適應證券市場全流通的新形勢,加快構建有利於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外部環境,進一步活躍並購市場。讓上市公司充分用好資本市場和商品市場兩種資源,通過橫向、縱向、混合等多種並購聯合和重組,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促進資本市場整體結構的調整,提升資本市場投資品種的內在價值,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的吸引力。
他表示,市場正在不斷嘗試並購重組創新活動,除了向集團公司定向發行新股,回購流通股,吸收合併上市子公司實現整體上市,主動要約收購下屬上市子公司等,最近還將有上市公司吸收合併母公司的案例出現。這些市場化的並購活動已經成為證券市場的熱點和亮點,近來一些證券公司也在考慮如何利用資本平臺實現資本的持續擴張,從而不斷做大做強。
楊華指出,證監會將進一步完善定向發行相關規則,推動改制不徹底的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定向增發收購與上市公司業務相關資産。
據了解,為促進定向增發規範發展,定向增發有關業務操作指引將很快面世。指引對定向增發的門檻並沒有提高,而是致力於提高並細化相關的信息披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