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3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廳出臺了一個反傾銷地方性文件,為2.5萬餘家浙江外貿企業提供了有力的指導。
浙江省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廳日前公佈的《浙江省應對出口反傾銷暫行辦法》規定,涉案金額在全國排名前十位的企業,或涉案出口金額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不參加應訴的,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遞交書面説明材料。拒不執行應對出口反傾銷相關措施的企業將被通報,並記入該企業的信用記錄。
反傾銷不能“單打獨鬥”。鋻於以往個別企業在面對反傾銷調查時,不積極配合,自律能力差的情況,浙江省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廳指出,應訴企業應以行業整體利益為重,接受應訴組織單位的協調,禁止排斥其他企業應訴,確保行業集體抗辯的有效性。
今後,經貿部門還將發佈出口反傾銷預警報告,將按緊急程度由高到低設紅、黃、綠3個等級。“紅色”表示根據目前的出口情況,該産品已面臨設限威脅;“黃色”表示繼續保持目前的出口速度,該産品可能招致設限威脅;“綠色”則表示該産品與設限威脅尚有一定的空間,可繼續出口。
據權威部門公佈的調查數據顯示,浙江近幾年遭遇的以反傾銷為主的國際貿易摩擦案件,2002年有14起,2003年有27起,2004年有44起,2005年有40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