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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集中整治房地産交易秩序:嚴打6類違法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6日電(記者黃全權)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6日在此間聯合作出部署,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為期一年的房地産交易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其中,包括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及雇傭他人炒作房價等惡意炒作行為在內的6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成為此次整治行動的重點打擊對象。

  在三部門6日聯合召開的“全國整頓規範房地産交易秩序電視電話會議”上,建設部部長汪光燾表示:“當前房地産市場秩序混亂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房地産市場中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現象依然存在,特別是交易環節問題更為突出。”

  建設部提供的一份數據表明,儘管房地産市場秩序近年來有所好轉,但在房地産銷售、仲介、合同、廣告、價格等環節,投訴量仍然偏大,已妨礙了房地産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三部門6日作出的聯合部署,六類違法違規行為將在此次房地産交易秩序專項整頓活動中被重點查處。包括:

  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擅自銷售或以認購等形式收取費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未按規定時間開始預售、擅自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等商品房預售中違法違規行為;

  發佈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以及縱容工作人員或雇傭他人炒作房價等惡意炒作行為;

  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發佈預售廣告,廣告中承諾售後包租、返本銷售,有關房地産項目的銷售信息內容虛假等廣告違法違規行為;

  未按有關規定與購房人簽訂規範的預(銷)售合同,訂立合同前未向購房人明示合同示範文本,使用含有免除自己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或侵害購房人合法權益格式條款的銷售合同以及合同欺詐,利用虛假合同套取銀行貸款、偷逃稅款等合同違法違規行為;

  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房地産經紀業務,未按規定使用經紀合同示範文本,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仲介、服務、看房等費用,在經紀活動中賺取差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違規收費,銷售商品房未實行明碼標價,經濟適用住房不執行政府指導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房地産開發、房屋拆遷、物業管理、集資合作建房中違法違規行為也列入查處範圍。”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説。

  此前,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建設部等部門自2002年起組織開展房地産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河北、山東、四川等省和北京、上海、重慶、深圳、南京等城市先後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開發經營的房地産企業和開發項目。

  建設部負責人表示,在此次整治行動中,將集中查處一批群眾意見大、社會反響強烈的典型案例,並公開曝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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