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8日電(記者周瑋)“目前,儘管音像製品出口的形勢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可能對今後造成影響。”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助理巡視員傅燕梅8日表示,中國音像製品“走出去”面臨著五大障礙。
一是惡性競爭較為嚴重,出口秩序仍較為混亂。“類似于國內市場的低價惡性競爭已經延伸到了對海外市場的爭奪。”傅燕梅説,“統計數據顯示,廣東音像城國産音像製品成品出口的平均價格2003年約為8.09元,而2004年則為5.62元,2005年更下降到4.56元,減幅高達43.95%。”
二是當前音像製品出口仍以製成品為主,所佔比例過高,版權貿易相對來説還不理想,即便是出口的音像節目也有很大一部分被外商束之高閣,整體出口結構不太合理。
三是國産音像製品出口需要對音像節目進行翻譯、配音和打印字幕,並根據目的地預期消費群體的欣賞習慣進行後期製作和整體包裝,投入較大,成本很高。相比之下,目前政府在政策傾斜、資金補助、稅收減免、出口獎勵等方面力度還不夠。
四是出口音像製品的質量有待提高。傅燕梅舉例説:“據國內某企業一位負責音像出口工作的人員反映,在其銷售給某外國客戶的DVD光盤中有一些碟片根本無法讀取數據,在經過頗費週折地更換之後,仍有1張碟片不能正常讀取。”
五是國産音像製品出口仍集中在北美、亞洲、大洋洲和我國港澳臺地區,在歐美等地的市場份額極小,而且主要集中在華人社區,還沒有實力打入歐美主流市場。(完)
2006年度國産音像製品出口專項資金500萬元 6成用於獎勵業績突出單位及節目
新華社北京9月8日電(記者周瑋)記者8日從文化部獲悉,2006年度國産音像製品出口專項資金為500萬元人民幣,不但數額較2005年度增長300萬元,且資金的使用上也將有所調整——由以項目補貼為主調整為以獎勵優秀為主,積極探索和完善“以獎代補”新機制。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助理巡視員傅燕梅介紹,2006年度將對出口業績突出的單位和節目進行相應資金獎勵,擬定資金300萬元。目前,文化部已制定了國産音像製品出口獎勵辦法徵求意見稿,對獎項設置、獎勵標準、申報條件等作了具體的規定,于近期公佈,並將於本月正式啟動出口獎勵申報工作。在國産音像節目的譯製、海外宣傳推廣、相關人員業務和政策法規培訓、國産音像節目涉外版權登記公告系統建設等方面,專項資金也將提供適度補貼。
據了解,文化部和財政部于2005年設立了國産音像製品出口專項資金,將音像製品作為文化産品出口的重點項目,並聯合商務部、海關總署共同成立了國産音像製品走出去工作委員會,正式啟動國産音像製品“走出去”工程。2005年,專項資金對16個單位申報的27個項目給予了補助。其中,中國唱片總公司等7家為國有單位,共補助資金67萬元;三辰卡通集團等9家為民營單位,共補助資金83萬元。
2005年專項資金補助的絕大部分項目進展良好,出口業績明顯提高。2005年獲專項資金補助最多的是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節目代理部總經理馬潤生説:“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共獲得補助資金28萬元,按照申報項目計劃對《大漢風》《鄭和下西洋》《故宮》等多部作品進行了多語言譯製。僅《故宮》就投入20萬元人民幣,並取得紀錄片銷售的歷史最高記錄,銷售額達到61萬美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