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9月12日電(記者 李菲)記者隨國務院法制辦組織的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採訪團在湖南採訪時了解到,到目前為止,湖南省省直69個行政執法主體的行政執法依據已全部梳理、審核確認完畢,55個行政執法主體的行政執法依據已向社會公佈。
據湖南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羅伯鈞介紹,湖南省將梳理行政執法依據作為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重要的基礎性工作,組織專門力量對所有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各級行政部門的行政執法職權進行徹底梳理。採取了“三步走”的辦法:由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其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統一的標準,逐項列出行政執法職權;由省政府法制辦對各行政執法部門的初步梳理結果進行審核把關,並就爭議事項進行協調處理;將經審核的行政執法依據刊登于當地媒體,向社會公佈。産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
“行政執法依據梳理和公佈對政府,有利於監督各部門的行政執法行為;對各執法部門,增加了行政執法在全省的統一性、規範性,減少了行政執法矛盾,理順了行政執法關係。”羅伯鈞説,梳理公佈依據,同時方便了公民辦事,老百姓要辦什麼事,清楚到哪個行政機關去辦,有利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目前湖南省直行政執法主體執行的行政執法依據共有1830部(包括法律、法規和規章);行政執法職權共5827項,包括634項行政許可;4273項行政處罰;230項行政強制;77項行政徵收;15項行政獎勵;116項行政確認;482項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據了解,近期湖南省將出臺《湖南省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年內還將出臺《湖南省行政執法違法追究辦法》和《湖南省行政許可監督辦法》,同時健全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長效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