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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最高法院和高級法院已全部設立新聞發言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我國最高法院和高級法院已全部設立新聞發言人

肖揚要求落實依法公開審判原則保障公眾知情權

    新華社北京9月12日電(記者 田雨)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12日在北京宣佈,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兩級新聞發佈體制正式建立。至此,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都已設立新聞發言人,加上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的2位新聞發言人,兩級法院現共有新聞發言人65位。

    “這將使我們的新聞宣傳工作由被動式變為主動式,由封閉式變為開放式;在報道方式上也將由終了式報道變為進行式報道,由工作式報道變為信息式報道。”肖揚12日在全國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會議上表示,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必將對人民法院的新聞宣傳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帶來重大變化。

    肖揚指出,人民法院的新聞宣傳工作是黨和國家新聞宣傳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的重要內容。要堅持公開、透明、及時、準確、全面的原則,通過主動發佈人民法院的重要審判信息,闡明審判工作的重大方針和政策措施,表達正確的立場和觀點,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大力弘揚社會正氣和時代精神,營造有利於人民法院公正審判的輿論環境。

    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新聞發佈的主要內容應當是:介紹人民法院的有關工作,包括法院制定的重要的司法文件和各種政策規定,有關法律法規、司法政策的執行情況及進展;人民法院的重大先進典型的事跡,重大的工作部署和重要舉措;各類大案要案及社會關注案件的審理情況;針對外界對法院工作所産生的誤解、疑慮,以及歪曲和謠言,通過及時發佈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駁斥謠言;也包括其他需向社會公佈的法院信息。

    肖揚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具備條件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均應當設立新聞發言人,建立新聞發佈制度,圍繞大局和重要題材,準確發佈信息,主動引導輿論,保障公眾知情權。他指出,對新聞媒體的一些批評報道,要正確對待,只要是善意的、有利於改進工作的批評報道,都要虛心接受,敢於承擔責任,並以更充分的善意和誠意,查清事實,回應公眾,獲求諒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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