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5日電(記者韓潔)記者15日從財政部獲悉,截至目前,中央財政今年已安排補助地方各項救災資金71億元,重點支持湖南、福建、廣東、廣西、四川等災情較重的地方開展災民生活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今年以來,我國氣候異常,局部地區災情嚴重,損失較大,對災區人民的生産、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為此,財政部堅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根據災害發生情況,及時安排下撥中央救災資金,幫助災區儘快恢復生産生活秩序。”財政部有關負責人15日對記者説。
據悉,在今年下撥的71億元救災資金中,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為30.84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億元;用於農業、林業救災、防汛抗旱以及農業綜合開發損毀工程修復的資金為34.9億元;其餘資金主要用於衛生、文體廣事業、災區基建重建以及公路修復等方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