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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未來五年將逐步對兒童實施大病醫療統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9月16日電(記者 朱旭東)未來5年中,江蘇省將逐步對兒童實施大病醫療統籌,確保兒童享有基本醫療和保健服務。日前公佈的《江蘇省兒童發展規劃(2006-2010年)》中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按照《規劃》,江蘇將首先在有條件地區的城鎮兒童中推進兒童大病醫療統籌,鼓勵有條件的家庭積極參保,政府也將重點幫助困難家庭參保,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的辦法,解決城鎮少年兒童的醫療保障問題。

    據了解,江蘇省蘇州市今年初率先實行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即把市區中小學校(含高中、中專、技校、職校、特殊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的所有學生兒童,以及本市戶籍的嬰幼兒和18周歲以下不在校的散居少兒,都納入社保體系。

    據介紹,參保少兒住院就醫期間發生的符合結付規定的費用,500元及以下部分由個人自負,500元以上至1萬元由少兒醫保基金結付50%,1萬元以上至2萬元由少兒醫保基金結付60%,2萬元以上至4萬元由少兒醫保基金結付70%,4萬元以上至10萬元由少兒醫保基金結付80%,超過10萬元以上部分少兒醫保基金不予結付,每人每年最高可報10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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