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9月21日電(記者覃廣華)廣西首部地方性氣象災害防禦法規--《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將於10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廣西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進入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階段。這是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局21日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
自治區氣象局副局長丁鳳育説,廣西是我國氣象災害發生最為頻繁的省份之一,特別是近年來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下,極端天氣事件明顯增多,重大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頻繁發生,災害損失嚴重,廣西因乾旱、暴雨洪澇、颱風、雷電、大風冰雹等災害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平均達100多億元,約佔廣西國民生産總值的3%。
氣象災害今年接連襲擊廣西。6月,梧州市發生暴雨地質災害,全市受災人口63萬多人,因災死亡14人,受傷46人,農作物受災面積33萬多畝,其中絕收面積7萬多畝,直接經濟損失6.5億元。7月,今年第4號強熱帶風暴“碧利斯”影響廣西,全自治區共有62個縣(市、區)受災,受災人口653萬多人,因災死亡30人,失蹤3人,直接經濟損失22.5億元。8月,6號颱風“派比安”讓廣西蒙受重大損失,有71個縣(市、區)上報受災,受災人口570萬人,因災死亡26人,2人失蹤。
另外,自1999年以來,廣西因雷擊造成712人受傷,411人死亡。
即將施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從政府和有關部門職責、防禦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建設、監測預報、防禦機制、防禦措施、災害應急、法律責任等方面對廣西氣象災害防禦活動進行了規範。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林燦表示,《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的實施,將規範廣西氣象災害防禦活動,強化政府管理職能,提升政府公共服務能力,使氣象災害防禦管理更加規範和便於操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