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4日電(記者任芳)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日前表示,下一步完善中央企業考核辦法,既要考慮利潤總額和凈資産收益率,也要考慮資本成本,綜合考量165家中央企業資本的使用效率和價值創造。
“有利潤的企業並不一定創造價值”,黃淑和説。他指出,目前考核中央企業的基本指標為利潤總額和凈資産收益率,在現階段強調這兩項指標很重要,但經濟增加值指標更能夠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
經濟增加值是指企業稅後凈營運利潤減去包括股權和債務的全部投入資本的機會成本後的所得,它強調企業經營所使用的資本和債務是有成本的,第一次把機會成本和實際成本結合起來,強化了提高資本使用效率這個目標。
黃淑和説,國資委2004年用經濟增加值指標對全部中央企業的價值創造能力進行了分析和測算。結果顯示,183家企業中,2003年凈利潤為正的企業有156家,虧損的有27家;但經濟增加值為正的企業只有49家,為負的企業佔到134家。
國資委業績考核局一位人士日前透露,根據2005年的業績,已有一半以上的中央企業經濟增加值為正,在央企考核中引入經濟增加值指標的時機已基本成熟。
黃淑和同時指出,下一步考核將進一步健全中長期激勵約束制度,要積極研究把上市公司市值納入考核的方法,不斷增強企業負責人的股東回報意識和資本成本意識,不斷增強企業的價值創造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