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12日電(記者 岳德亮)對很多人來説,有了住房,才有安定感,才能和諧。浙江省政府決定切實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特別是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問題,明年底實現城鎮廉租住房“應保盡保”,並逐步擴大廉租住房政策的覆蓋範圍。
浙江省政府12日公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指出,加快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對政府確定的低保範圍家庭和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家庭,要在2007年底前,實現廉租住房保障“應保盡保”。並且明確提出,在此基礎上,有條件的地區要穩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把廉租住房逐步擴大到城鎮非低保家庭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也就是通常所説的“夾心層”困難家庭納入廉租房覆蓋範圍。
據浙江省民政廳介紹,目前全省各地根據收入情況確定的低保對象共有62.23萬人,城鎮非低保的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地方確定的低保標準100%以上、120%以下的困難家庭。
浙江省還特別提出,各級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檔案。對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每年要進行一次核查,對家庭收入連續12個月以上超出規定收入標準或自有住房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要及時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嚴厲查處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行為。
據浙江省建設廳介紹,目前,浙江省已有59個市縣實行了廉租住房制度,1萬多戶家庭享受到了廉租房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