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0月17日電(記者梁冬)為落實國家關閉小煤礦工作任務,黑龍江省決定,在今年11月30日截止日期前關閉小煤礦94處,對逾期完不成任務的地市,有關部門將暫停其轄區內所有煤礦相關證照年檢和審批發放,並追究當地主管領導的責任。
黑龍江省是我國重要煤炭輸出省份之一,煤礦數量多,産業集中度低。在現有的1500多個煤礦中,國有大礦僅有37個,其他多數是小煤礦。這些小煤礦年平均産量在2.9萬噸左右。近幾年來,小煤礦事故死亡人數一直佔黑龍江省煤礦事故死亡人數的60%以上,而且這些小煤礦普遍存在設備落後、管理混亂、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等問題。
為徹底解決小煤礦問題,減少安全隱患,黑龍江省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計劃關閉小煤礦94處,目前已關閉38處。為加大小煤礦關閉力度,督促行動遲緩的部分地市儘早行動,確保按期完成任務,黑龍江省規定11月30日為今年關閉小煤礦的截止日期,對逾期完不成任務的地市,有關部門暫停轄區所有煤礦相關證照年檢和審批發放,並追究當地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
黑龍江省要求關閉的礦井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關閉礦井標準,即吊銷相關證照;停止供應並處理火工用品;停止供電,拆除礦井生産設備、供電、通信線路;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妥善遣散從業人員。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關閉煤礦的檢查抽查,嚴防礦主在最後期限到來前不顧安全瘋狂生産釀成事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