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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局長就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上升答記者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9日   來源:經濟日報

加大工作力度 落實環保目標
訪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

    今年上半年,我國國內生産總值達9.4萬多億元,經濟增長10.9%,但是,同期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降反升。依據對17個省(區、市)有關數據的綜合分析,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了4.2%、5.8%。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什麼?怎樣確保“十一五”環保目標實現?帶著這些問題,記者近日專訪了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

    記者:您認為造成上半年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總量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周生賢:這兩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上升,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原因,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一是違法違規建設的問題比較突出,環境監管不到位。有關部門對8省(區)億元以上新開工建設項目的調查結果顯示,約有40%的項目在徵用土地、環境評估、審核程序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違法違規現象。

    二是能源消耗增長過快,脫硫設施建設嚴重滯後。上半年,新增投産煤電裝機容量3200多萬千瓦,同步建成並運行脫硫設施的只有一半。同時,未採取任何污染治理措施的小火電機組又增加了1000多萬千瓦。

    三是建設項目的陸續投産,加大了環境治理的壓力。今年上半年,國家審批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監測項目比去年同期增加57項。隨著“九五”後期和“十五”期間建設項目的陸續建成投産,主要污染物産生量將繼續增加。

    四是出口繼續增長,加大了國內資源環境的壓力。由於粗放型的貿易增長方式仍未發生根本轉變,出口的快速增長,主要依靠勞動力、資金、土地、資源等要素投入實現,消耗了大量國內資源,留下了嚴重的環境污染。

    記者:有一種觀點認為,由於“十一五”剛剛開始,很多政策措施需要逐步落實,主要污染物出現上升趨勢不足為奇,等到措施開始實施,三五年後目標自然就會實現。您是否贊成這一觀點?

    周生賢:如果單純就環境論環境、就指標論指標,就工程論治理,這種觀點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我們必須看到,中央把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兩大約束性指標,是不可逾越的“紅線”,寓意十分深刻。因為這兩大指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經濟增長方式和産業結構的狀況,反映了經濟運行的質量,直接關係到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對經濟發展提出污染物排放削減的“硬約束”,並持續施加五年的壓力,在完成環保目標的同時,可以有力地促進産業結構的優化升級,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努力緩解經濟結構不合理、增長方式粗放、資源環境對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三大難題。因此,越是固定資産投資增幅過大,越是經濟增長速度加快,越要堅決落實目標不動搖。

    記者:到2010年,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這是“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約束性指標。根據這個總目標,已經確定了每年削減2%的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年度目標。這樣做有什麼意義?

    周生賢:“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確定每年削減2%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就是要“積小勝為大勝”,每年對照指標,衡量進展情況,分析主客觀原因,找出存在差距,及時制訂措施,通過持續施加壓力,調動各方面的力量,既要依靠污染治理措施,又要依靠經濟結構優化升級,不斷加大削減力度,努力實現削減目標。即使前兩年完成年度任務有困難,也必須清楚問題出在哪,差距如何彌補,措施如何跟進,目標如何實現。同時,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如果把年度目標放在一邊,寄希望於兩三年後,治污設施建成了,排放總量就會自動降下來,往往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而且我們不能將眼睛緊緊盯在最終的削減指標上,因為如果前幾年大量排放會加重環境污染,給環境治理帶來巨大壓力,即使最後達到了要求,也不能説是圓滿完成了目標。

    記者:完成“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環保目標,您認為難度大嗎?

    周生賢:難度不小,但我們在看到困難的同時,更要看到目前存在的難得機遇。首先,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為完成減排目標提供了堅實的政治保障。

    其次,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為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提供了難得機遇。從産業結構的變化趨勢來看,技術密集型産業得到了較快發展,這為削減污染負荷提供了廣闊空間。從供需狀況來看,近年來,鋼鐵、電解鋁、電石、焦炭的過剩,為淘汰落後生産能力、關閉污染嚴重企業帶來了有利條件。

    再次,技術進步和優惠政策的出臺為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提供了有力支持。由於技術進步,脫硫設施國産化比例已經提升到90%以上,使煙氣脫硫設施建設投資大幅度下降。同時,允許脫硫設施加速折舊、脫硫機組上網電價每度電提高1.5分錢等優惠政策,極大地鼓勵了煤電企業投資建設脫硫設施的積極性。

    另外,工業結構調整和治污設施建設為削減化學需氧量創造了有利條件。全民環境意識顯著提高,也為完成這一任務營造了良好氛圍。

    記者:今後將採取哪些措施來確保“十一五”環保目標的實現?

    周生賢:經國務院授權,今年5月,環保總局與山東等7省政府和華能等6家電力企業,簽訂了“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啟動了“十一五”燃煤電廠脫硫工程。7月,環保總局又與河北等9個省(區)政府簽訂了“十一五”水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這是環保部門建立的“環境目標責任制”。

    下一步,環保總局還將與其他省(區、市)政府簽訂責任書,確保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到省、責任到省、任務到省、項目到省”。今年下半年,我們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分解落實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儘快將指標分解落實到市(地)、縣,落實到排污單位,做到目標到位、任務到位、責任到位。

    除了落實環境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環保部門還將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並充分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護環境。清理新開工項目,嚴查環評違法行為;劃定和調整飲用水源保護區,依法拆除直接排污口也是環保部門下半年的工作重點。

    記者:簽訂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責任書後,如何確保落實?

    周生賢: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的主要責任在各級人民政府。今後,要以排污總量控制、治污項目進度、環境質量改善為重點,實行逐級考核,並將結果納入幹部政績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要堅持“三挂鉤”,與建設項目審批挂鉤,對沒有完成責任書要求的地方,暫停該地區增加相關污染物排放項目的審批;與限期治理挂鉤,對沒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要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限産限排,對電廠還要全額追繳脫硫優惠資金;與個人獎罰挂鉤,對瞞報、謊報治污情況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因工作不力沒有按期完成任務的,要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嚴肅查處有關責任人。環保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儘快制訂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並下發各省區市討論修改後公佈執行。(記者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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