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1月3日電(記者 林艷興)“從來沒有想過,我們農民也能像城裏人和國家幹部一樣,月月領取退休工資。”近兩年來,南昌市郊區青雲譜鎮下堯村的86歲的農民趙新田,每個月18日都到銀行領285元的養老金,雷打不動。説起這樣的“待遇”,趙新田揚了揚手中的存摺,一個勁地誇黨和政府。
從2004年12月開始,青雲譜區在南昌市率先試行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經過兩年多試點示範,最近,南昌市委、市政府正式出臺實施《全市被徵收土地農民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暫行辦法》。按照《辦法》,未來三年內,南昌全市近20萬被徵收土地的農民將獲得養老、醫療保險和就業服務、失業救助等社會保障。
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不完全統計顯示,全市被徵地農民達41萬人,其中完全失地農民約佔60%,這些人除獲得少量徵地補償款外,其就業、養老、醫療沒有保障。2004年初,南昌市選擇在青雲譜區和紅谷灘新區進行被徵收土地農民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試點,兩年來共有3088名失地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4676人接受了職業技能培訓,4100多人實現了就業。
試點期間及今後南昌市的政策是,先把失地農民“農轉非”,然後政府、村級集體、個人分別按30%、30%、40%的比例分年度或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金。在按規定標準繳納保險金後,年滿60歲的男性農民和年滿50歲的女性農民可從第二個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對今後新增失地農民,其社會保險費則全部納入徵地成本,由徵地單位承擔。
與此同時,南昌市還將失地農民納入城鎮就業範圍,免費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職業介紹、就業指導、就業培訓等服務。今年起財政每年拿出150萬元,專門對失地農民進行實用技能培訓。全市各級還籌集資金7.5億元,為失地農民提供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事故保險,將生活困難的失地農民納入城鎮居民“低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