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1月7日電(記者 王民)記者從7日召開的河北省節能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為深化能源價格改革,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這個省對列入應予淘汰的高耗能企業全部用能,可實施加價。
日前出臺的《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規定,認真落實國家能源價格改革政策,積極推進電力價格改革,建立發供電成本約束機制,研究擴大峰谷分時電價實施範圍,促進工業結構調整,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引導合理用電、節約用電。對列入應予淘汰的高耗能企業的全部用能,可實施加價。
據了解,到2010年,河北省冶金行業要淘汰改造現有煉鐵能力的45%、煉鋼能力的25%,水泥行業淘汰落後生産能力3500萬噸。對於不按期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的企業,要採取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産許可證等有效證件,停止供應電力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