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7日電(張婷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首都實施10年來,北京市先後九次提高低保標準,目前已有23.2萬城鄉居民納入保障範圍。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吳文彥在7日召開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總結暨表彰大會”上説,十年來,北京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取得了豐碩成果,城鄉低保制度日臻完善。經過九次調整,保障標準已經從1996年的月人均170元提高到現在的月人均310元。2002年,北京市城鄉困難群眾實現了應保盡保,農村低保全面覆蓋。2004年,北京對城市低保對象實行了分類救助制度,提高了救助系數。今年分類救助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三無”人員、重殘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得到更多的救助,並分別建立了城市、農村低保標準調整機制。
另一方面,北京社會救助領域從基本生活保障向醫療、教育、住房等綜合保障延伸,先後探索實施了糧油幫困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城鎮廉租住房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以及就業援助、法律援助等措施,逐步形成了多層次的專項救助格局,進一步改善了低收入群眾的生活條件,提高了他們的生活質量。
為緩解低收入人員面臨的特殊性、臨時性、突發性困難,北京市從2003年開始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目前,市和區縣已安排臨時救助資金4629萬元,近24萬因病、因災及子女就學等原因造成生活暫時困難人員得到了及時救助。
吳文彥説,通過十年的努力,北京已初步建成了以城鄉低保為基礎,醫療、住房和教育等專項救助制度相配套,災害救助、應急救助等臨時救助和社會互助為補充的,項目相對齊全、層次相對科學、覆蓋相對全面的社會救助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