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1月8日電(記者 郭遠明)近年來江西省加快了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步伐,不斷向基層傾斜財力,縣級財力佔全省財力的比重在60%以上,縣鄉“錢袋子”開始鼓起來了。
記者從江西省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過去三年,江西省通過轉移支付和各種專項補助下達給縣鄉基層的資金就達560億元。而2004年以來,江西全省縣級財政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改變了長期以來縣級財政增幅只相當全省平均增幅一半的狀況。2005年江西省縣級財力佔全省財力的比重為61.3%,是全國縣級財力比重較高的省份之一。
據了解,2003年開始,江西省在全國率先實施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通過調整體制,向基層傾斜財力。從2003年起,江西省將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産稅、其他資源稅和印花稅等五個分享稅種省得部分的增量全部下放給縣級財政,耕地佔用稅也全部留給縣級財政;逐步取消了市縣糧食風險基金配套任務和出口退稅負擔,地方負擔部分改為全部由省財政負擔,為地方降壓減負。
同時,江西省逐年加大了對鄉村的轉移支付力度。目前江西省級財政每年對每個行政村補助2萬元,加上取消農業稅和農業特産稅後的轉移支付補助,使每個行政村的平均補助達4.5萬元左右,部分撤並後的行政村可達6萬至7萬元。去年開始,江西省級財政還安排資金對每個鄉鎮增加10萬元補助,鄉鎮工作人員標準工資等基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鄉村機構組織運轉壓力明顯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