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1月9日電(記者 胡作華)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陳小恩日前表示,浙江省將從就業再就業、社保、收入分配三個方面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消除城鄉不和諧因素。
一是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目前浙江已基本建立了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有30個縣(市)取消了農民工就業的收費和戶籍限制等“門檻”。前不久這個省正式要求全面推進城鄉統籌就業,著眼于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和就業促進政策,實現城鄉勞動者的平等就業。
二是全面推進社會保險體系建設。近年來浙江進入了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速度最快的時期,並在全國率先建立起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這個省正在部署加強工傷保險工作,要求所有企、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盈利組織都必須依法為其全部職工辦理工傷保險,通過2年至3年的努力,實現全省工傷保險基本“全覆蓋”。
三是進一步加強收入分配和勞動關係調整工作。浙江已基本建立“市場調節、政府指導”的企業工資分配體制,企業職工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十五”期間年均增長達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