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11月12日電(記者李雲平)從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獲悉,在國家和自治區財政的支持下,內蒙古從今年起提高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補助水平,這一政策使內蒙古70多萬名城市低保居民受益。
據內蒙古民政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處副處長許景常介紹,按照民政部、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的精神,結合內蒙古最低工資標準和最低生活消費支出的實際情況,內蒙古採取部分地區提高保障標準和全面提高財政補助水平雙向調整的辦法,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凡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於每月120元的旗縣(市、區),將保障標準提高到120元以上(含120元),已經達到120元的,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提高;全自治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在原有基礎上,每月人均提高幅度不低於12元。
內蒙古現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70多萬名,按照生活狀況劃分為重點、特殊、基本保障3類補助群體,每類補助群體都有相應的補助上調標準。每月補助的增加金額從2006年1月1日起計算補發,補助人數以各地10月份的城市低保人員為基數。
許景常告訴記者,為補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補助上調差額,國家已新增撥款1.05億元,內蒙古自治區財政追加預算1000萬元。自治區政府要求各盟市、旗縣財政相應按比例增加投入1500萬元,確保補發資金于11月30日前全部發放到城市低保對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