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1月16日電(記者 何雲江)不久前,貴州省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坡貢鎮坡貢村三組年逾七旬的村民黎家祥與本村凡花組村民陳書澤,終於在鎮裏的調解書上簽上了各自的名字,並摁了指印。至此,困擾黎陳兩家3年多、久拖未決的葬墳糾紛總算畫上了句號。提起此事,黎家祥老人十分感慨地説:“要不是推行陪訪制,我家祖墳這件煩心事,不曉得還要拖多久啊!”
這是貴州省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從今年1月起推行“信訪陪訪制”以來,化解信訪難“頑症”的一個生動縮影。陪訪制即群眾上訪分別有村、鎮信訪聯絡員全程陪同,協同有關部門解決其實際問題。自實行“陪訪制”後,各鄉鎮信訪案件均呈大幅下降的可喜局面,到縣級上訪的案件大為減少。
從上訪“空跑”到“事要解決”
2003年4月,黎家祥一家外出去新疆,不料幾個月回來後,發現與自家祖墳相距僅數米的墳墓之間,竟然多了一座新墳。經過四處打聽,才知道是本村陳書澤家新葬的墳墓。看著兩座老墳間硬生生多出的這座新墳,黎家人感情上怎麼也接受不了。於是,黎家多次找到陳家,要求其遷墳。對方最後雖然答應了,但就是始終拖著。黎家不得已,找到村裏請求解決,還是沒有進展。
萬般無奈之下,黎家祥老人找到了法院準備起訴,法院卻表示這類矛盾最好是雙方協商解決,不然就是勝訴也不易執行。3年間,黎家反復上訪,跑了不下數十趟,僅車費就花了上千元。直到今年縣裏在這個鎮試點陪訪制,老人的事終於有了結果。
關嶺縣紀檢監察部門經過深入調研認為,長期以來集體訪、重復訪、越級訪居高不下的原因一方面在於群眾不了解上訪程序或不知道該到哪個部門上訪,不得不四處上訪;另一方面是一些受訪部門和幹部工作作風不實,對待上訪態度冷漠或互相推諉,客觀上助長大部分本應在村、鎮基層即可解決的矛盾無奈上交或成為信訪積案。
為此,關嶺縣紀委在推行陪訪制中要求鄉鎮、村兩級組織主動參與到群眾的信訪過程之中,明確規定各村(居)、各鄉鎮能夠解決的問題,一定要做到就地解決;村、鄉鎮一時解決不了或群眾對處理結果不滿意,需要到上級機關反映的,村、鄉鎮陪訪人員必須與上訪人一起到上級機關説明情況,並參加解決問題,引導群眾按照逐級上訪程序進行。
從無人願管到全程跟蹤“導航”
在這裡,根據村規模大小,明確1至2名信訪陪訪員。他們可以是在群眾中威信較高的村幹部,也可以是德高望重的老人或群眾信得過的普通村民,鎮上則相應明確鎮紀委書記和分管的班子成員作為信訪陪訪員。
鎮和村(居)陪訪員的職責一是收集信訪信息;二是全程陪同,當好上訪群眾嚮導;三是協同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本級部門不能處理的或處理後群眾不滿意,且上訪人能提出合理意見要求上訪的,鎮陪訪員要及時與上級相關部門約定時間,並陪同上訪人到縣級部門上訪,切實維護好上訪秩序。村級陪訪員只陪訪到鎮級,鎮級只陪訪到縣級,實行限時辦結制,一般信訪案件必須在一週之內辦結,情況複雜、涉及面廣的不得超過兩周辦結。
關嶺縣委副書記袁化龍説,只要村、鎮兩級陪訪員做到守土有責、就地解決,真正需要到鎮、縣裏解決的上訪就屈指可數了,陪訪隨之也不會成為村、鎮陪訪員和政府部門的負擔了。
陪訪是柄“雙刃劍” 做服務亦是監督
袁化龍説,陪訪員一方面要幫助上訪人反映情況,表達訴求,另一方面要協同職能部門解決問題;既要對上訪群眾負責,又要對接訪部門負責,配合其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不能一陪了之,要實行訪前、訪中和訪後全程跟蹤服務。
永寧鎮紀委書記明公略説,陪訪員在幫助群眾暢通信訪渠道的同時,對上訪人也是個監督。村陪訪員同時也是村民,對問題知根知底,到鎮上陪訪時當事人也不敢混淆是非;鎮陪訪員了解情況後,需陪訪到縣的,當事人同樣得實話實説,有利於職能部門了解真實情況和處理問題。
五里村村民陳慶珍説,有了陪訪員陪訪,對接訪部門也是個監督。過去一些接訪部門對群眾只是應付了事,沒人追究並對此承擔責任。現在有了陪防員全程陪訪直到事情解決,接訪部門想不管都不行了。
五里村陪訪員、村支書程恩林説,當了陪訪員,就有責任和義務去幫助大家解決問題,到鎮裏陪訪發生的費用由村辦公經費支出,所以儘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實際上大多數問題都是在村裏就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