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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規定事業單位須買工傷保險 涉及人員100多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8日   來源:人民日報

    過去,參加工傷保險只限于企業職工。四川省日前出臺規定,今年年底前,除了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外,四川省境內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內的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都必須為職工買工傷保險。此項政策涉及四川省境內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人員100多萬。

    工傷保險實行僱主責任制,即費用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梁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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