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2月2日電(記者劉曉莉)國家環保總局日前在對寧夏、內蒙古等省區進行調研時發現,西部地區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屬“小米加步槍”,已遠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加強日常監管和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
據介紹,寧夏回族自治區15個縣市環境監察大隊沒有配備基本的執法取證設備,11個縣還沒有建立環境監測站,已經建立的市級環境監測站和3個縣(市)環境監測站儀器設備嚴重老化,全部達不到標準化建設的要求,特別是應急監測設備嚴重缺乏,如果發生突發性重大污染事故,很難及時開展有效處置和跟蹤監控。
內蒙古自治區12個二級監測站中只有6個達標,71個三級監測站無一達標。全區經編制部門正式批准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監察機構僅有14個,佔機構總數的14.4%。
調研組指出,從未來趨勢分析,西部地區以能源資源開發為主的産業結構給部分地區帶來新的環境壓力,特別是經濟快速發展地區、大中城市、重要生態功能區、交通要道周邊地區環境壓力增加。西部地區基層環境監管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