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2月26日電(記者林艷興)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防止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生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江西日前出臺了《江西省煤礦企業勞動定員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省屬國有煤礦每個採區範圍內每班作業人員不得超過100人,其中每個回採工作面範圍內每班不得超過50人。
這個《辦法》還規定,煤礦在一個採區內同一煤層不得佈置3個及以上回採工作面和4個及以上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在編制勞動定員標準時,要將人數落實到井下採、掘、機、運、通等各個環節、各個崗位,凡是能夠計算和考核工作量的班組或工種崗位都要有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實行定額定員管理,嚴禁兩班交叉作業。
這個《辦法》還要求,江西煤礦企業要逐步實行四班6小時工作制,逐步推行井下人員管理監測系統,實行“限員掛牌”制,在井口、採區及採掘工作面現場設立牌板,真實標明核定的每班作業人數和實際每班作業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