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環保總局局長:諸多“短板”掣肘中國水污染防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老問題還未解決 新問題接踵而至
諸多“短板”掣肘中國水污染防治

    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田雨、周婷玉)“水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老的問題還未解決,新的問題又接踵而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超過環境容量,人民群眾對水污染事件的反映和投訴越來越多。”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26日下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當前水環境形勢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況時表示。

    “水污染狀況相當嚴重”“水污染事故頻繁發生”……周生賢所作的這份報告傳遞出一個緊迫的信號:我國水污染防治工作仍面臨嚴峻形勢,當前水環境形勢仍不容樂觀。

    水環境形勢嚴峻:一些地區“有河皆幹、有水皆污”

    “各地區、各部門貫徹中央關於環境保護的工作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周生賢説。他指出:“結構性污染有所減輕”“重點流域污染治理有序推進”“水污染防治能力有所增強”“水污染防治體制機制趨於完善”。

    相對於“有所”“趨於”等審慎的表述,當談到當前水環境形勢的嚴峻情形時,周生賢在報告中使用的詞語別有一番分量:

    ——“水污染狀況相當嚴重”。周生賢説,2005年,全國七大水系的411個地表水監測斷面中有27%為劣V類水質,基本喪失使用功能。重點流域40%以上的斷面水質沒有達到治理規劃的要求。“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一些地區已經出現了‘有河皆幹、有水皆污’的現象。”近岸海域赤潮和三峽庫區支流“水華”現象接連發生。

    城市的情況更為嚴重。周生賢説:“全國大、中城市淺層地下水不同程度地遭受污染,約一半的城市市區地下水污染較為嚴重,大城市的中心地帶、城鎮周圍區,以及排污河道兩側、引污灌溉區污染尤為嚴重。”

    此外,河北平原和長江三角洲等區域,淺層地下水已呈現面狀污染態勢。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比去年同期增長了3.7%。第三季度以來,雖然增幅明顯回落,但污染物排放總量仍在繼續增加。

    ——“飲用水安全存在隱患”。周生賢説:“目前,全國有3億多農村人口存在飲用水不安全問題。”他指出,不少地區符合標準的飲用水水源地呈縮減趨勢,有的大城市沒有備用水源。

    來自環保總局的資料顯示,全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的222個地表飲用水水源地,平均水質達標率只有72%。

    ——“部分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過高”。周生賢介紹,淮河、遼河水資源開發利用率超過60%,海河超過90%,明顯超出合理利用水平,減弱了水體自凈能力,致使枯水期基本上沒有生態流量,加劇了污染惡化的趨勢。

    ——“水污染事故頻繁發生”。周生賢説,我國不少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業佈局在江河沿岸,有的甚至建在飲用水水源地附近和人口密集區,很多企業建廠早、設備陳舊、管理落後、治污設施不健全。

    “此外,化學品儲運過程中也存在不少漏洞,加上防範措施跟不上,極易造成水污染事故,嚴重威脅水體安全。”周生賢表示。

    水污染防治面臨諸多“短板”:一些地方污染事故要靠鼻子去聞

    “造成水環境形勢嚴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周生賢表示。他在報告時總結了當前水污染防治工作面臨的諸多“短板”:

    “首先是一些地方領導幹部特別是基層領導幹部對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認識還不夠到位。”周生賢説。他指出,一些地方“重經濟輕環保”的思想還很嚴重,“先溫飽後環保”“先污染後治理”的錯誤認識依然存在。

    同時,産業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方式粗放,也是制約水污染防治的客觀因素。周生賢指出,産業結構調整進展緩慢,重工業特別是高污染行業增長較快,部分地方建設了一些明令禁止的小化工、小造紙、小皮革等項目,很多本應淘汰的落後生産能力還沒有退出市場。

    另外一個直接制約因素是“環保機制尚不健全,治污投入不足”。周生賢認為:“目前,水資源價格既不能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又不能反映污染治理成本,對節水減污起不到應有的調節作用。”

    他表示,“十五”期間,環保投入雖較“九五”有了大幅增長,但仍有較大缺口。由於污水處理收費不到位、管網不配套等原因,很多污水處理廠建成以後,不能正常運行,污水處理率還比較低。

    在環保總局看來,“環境執法不嚴,監管不到位”,也是導致水污染治理工作不能取得預期目標的重要原因之一。“現行的環保法規還不夠完善,對環境違法處罰力度不足,導致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周生賢説。

    他指出,一些地方存在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有的地方政府領導甚至用“挪位子”“摘帽子”“打板子”等手段,直接干擾環境執法;個別的環境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甚至貪贓枉法。

    周生賢同時指出,目前,我國基層環境監管能力還十分薄弱,除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外,縣級環保機構普遍人員不足,工作疲於應付。

    “一些基層環保部門甚至不具備最基本的執法條件,難以為執法提供依據,發生了污染事故甚至要靠鼻子去聞。”周生賢説。

    “十一五”期間著力四項攻堅

    據周生賢介紹,“十一五”期間,環境保護工作重點從4個方面著手,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斷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嚴格實行總量控制、目標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周生賢介紹,將以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為重要手段,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增長方式轉變和環境質量改善,督促各地嚴格執行産業政策,責令應該淘汰的企業限期關閉。以造紙、化工、制藥、釀造、印染等重污染行業為重點,加大企業技術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

    ——以保障群眾飲水安全為重點,加快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周生賢説,2007年年底前,要完成飲用水水源地劃定和調整工作;堅決取締、拆除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的直接排污口;督促各地加快建設治污工程,凡列入規劃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必須按計劃建成投産,確保到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因地制宜地搞好農村改水、改廁以及污水、垃圾處理,積極防治農業面源污染,進一步加強農村水污染治理。

    ——嚴格環境準入,加強執法監管。周生賢指出,要著力推動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各項制度,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對生態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對未履行環評審批程序即擅自開工建設或擅自投産的建設項目,要責令停建或停産,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集中整治化工、冶煉、印染、造紙、製革等重污染行業和工業園區的違法排污問題,對佔全國工業水污染負荷65%以上的3200多家工業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做到實時監控。

    ——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切實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周生賢説,要大力推進水價改革,積極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所有城鎮都要開徵污水處理費,並逐步提高收費標準,原則上達到每噸污水收費0.8元。2008年年底前,所有自備水源用戶都要開徵污水處理費。

 
 
 相關鏈結
· 環保總局組建5個區域督查中心加強監督地方工作
· 環保總局要求所有城鎮開徵污水處理費 每噸0.8元
· 周生賢:全國3億農村人口存在飲用水不安全問題
· 環保總局出臺辦法擴大環保領域行政復議受理範圍
· 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就“竹漿造紙熱”向媒體表態
· 環保總局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在成都掛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