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肖揚:嚴格控制死刑 讓每起死刑案經得起歷史檢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7日   來源:人民日報

    “保留死刑,嚴格控制死刑”,是黨和國家一貫的刑事政策。當前,我國廢除死刑的社會物質文化條件尚不具備,運用死刑懲罰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仍然是保衛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必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後,要繼續堅持依法嚴厲懲罰嚴重刑事犯罪。對那些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要堅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如果不能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依法嚴厲懲罰,就達不到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目的。

    “保留死刑”與“嚴格控制死刑”是黨和國家刑事政策的有機整體。人民法院貫徹黨的刑事政策,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就是要嚴格掌握和統一死刑適用的標準,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死緩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創舉。充分運用這項制度,既能夠依法嚴厲懲罰犯罪又能夠有效減少死刑執行的作用,凡是可殺可不殺的,一律不殺,殺了就是犯錯誤。要更加注重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基本刑事政策。對具有自首、立功、從犯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一般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案件,因被害方的過錯行為引起的案件,案發後真誠悔罪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案件,應慎用死刑立即執行。

    死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最嚴厲的刑罰方法,適用死刑,必須慎之又慎。各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要以如履薄冰、戰戰兢兢的審慎態度,依法嚴謹、理性地行使審判權,不屈從任何壓力,嚴格死刑條件,嚴格訴訟程序,真正使每一起死刑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審理死刑案件,涉及最嚴重的犯罪和最嚴厲的刑罰,備受各方當事人和社會的廣泛關注,因此,更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嚴格執行政策精神,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前不久召開的“第五次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就“死刑核準權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如是説。

 
 
 相關鏈結
· 最高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準備工作已就緒
· 最高人民法院回應“死刑復核”等四大焦點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