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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國有工業企業改制後職工上崗率超過96%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12月27日電(記者姚湜)記者從吉林省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吉林全省816戶國有工業企業改制完成後,原有在崗職工上崗率超過96%。

    據吉林省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肖萬民介紹,吉林省一直把能否安置好職工再就業作為衡量企業改制是否成功的重要標準之一,安置80%的職工上崗是國有企業進行改制的前提條件。吉林省在國企改制過程中,對在崗職工按照標準採取現金、股權、債權等方式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轉換勞動關係。全省816戶國有工業企業,改制前在崗職工23.5萬人,改制後有22.5萬人重新上崗,與新企業建立了新型勞動關係,上崗率超過96%。同時清償職工債務23.04億元。

    另外,吉林省抓住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的政策機遇,把並軌試點與企業改制相結合,通過並軌試點促進職工勞動關係的轉換。改制前處於下崗、離崗狀態的28.59萬名職工全部參加了社保並軌試點。省級財政為2.2萬名並軌試點企業職工承擔了50%的補繳養老保險費用,共計8380萬元。各地老幹部局按屬地原則,接收企業離休人員2324人,企業按每人10萬元支付安置費用,特困企業由財政統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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