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日前,河北省在全國率先建立藥品銷售人員個人誠信檔案,今後不誠信的藥品銷售人員將面臨最長10年不得繼續從事藥品醫療器械銷售工作的處罰。此項規定的實施,將為公眾用藥安全再加一把鎖。
河北省規定,今後凡是在該省從事藥械銷售的人員,一旦被查出違法從事藥械經營活動,將被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並列入“藥品銷售人員黑名單”,停止其從事藥品經營活動的資格。其中從事假藥經營者,將依據有關規定,10年內禁止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負有直接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相關企業和企業的法人、總經理、質量負責人,將一同列入“藥品經營企業黑名單”,並向社會公佈。(記者李增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