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5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研究決定向媒體發建議函,以遏制違法藥品廣告頻發現象。
據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介紹,建議函主要針對媒體在近期連續發佈某一違法藥品廣告,在電話告知或多方溝通等方式無效的情況下,以省局的名義向該媒體發出建議函。建議函的主要內容包括媒體發佈違法藥品廣告的時間、藥品名稱、生産廠家、違法事實、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條款、藥監部門的處理態度以及抄報抄送的範圍。
為了加大監管力度,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建議函抄報省人大、省政協、省委宣傳部、省工商局等部門,使他們也及時了解部分省級媒體的違規違法行為。
據了解,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分別向浙江省內三家省級媒體發出了建議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目前,這項向媒體發工作建議函的監管措施正在向浙江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