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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已立案稽查資金被違規佔用的17家上市公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記者 江國成)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7日表示,證監會已立案稽查2006年年底前未能解決資金被違規佔用問題的17家上市公司,並將相關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公安機關,其中9家公司主要責任人已被採取司法措施。

    17家上市公司包括三九醫藥、S滬科技、蘭光科技、寶碩股份、中國紡機以及12家因為連續虧損名稱前被冠以ST(特別處理)的公司。這些公司涉嫌佔用92億元資金,其中三九醫藥佔用額達37億元,佔未清欠額的40%。

    證監會發言人説,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上市公司的資金,是對上市公司法人財産權的侵犯,是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和廣大中小股東權益的違法行為,是上市公司健康發展的巨大障礙。清理上市公司資金佔用不僅僅改善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資産狀況,同時也是在中國資本市場上進行了一場深刻的“誠信守法”教育。中國證監會將按照國務院要求和八部委通知,嚴厲追究未能完成清欠的17家上市公司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過去,由於種種原因,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上市公司的現象屢有發生。一些效益很好的上市公司,由於大量資金或其他資産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長期違規佔用,資金週轉不靈,陷入虧損的境地,股價也一蹶不振,嚴重損害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有關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解決上述問題。

    2005年10月19日,國務院批轉證監會《關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務必在2006年年底前償還所佔用的上市公司資金。

    去年頒布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六)》明確了對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侵佔上市公司利益的刑罰標準,加大了對侵佔的刑事打擊力度。

    去年10月,證監會公開宣佈,2006年年底前不能完成清欠或落實清欠最終方案的公司責任人,必須在“要麼還債,要麼承擔法律責任”兩者之間做出抉擇。

    中國銀河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滕泰表示,解決上市公司資金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問題,對保護廣大社會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完善相關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促進我國股市健康穩定的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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