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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部長高強明確解釋“基本衛生保健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9日   來源:光明日報

    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是黨中央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但這一制度的具體內涵包括什麼?在今天(1月8日)開幕的2007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高強對此作出了明確解釋——“這是一種由政府組織,向全體居民免費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按成本收費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健康保障制度。建設這一制度對於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衛生保健權益,解決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高強同時明確了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的實質、目標和服務主體:實質是加強公共衛生體系、農村衛生體系和社區衛生體系建設,並健全財政經費保障機制,完善公共衛生機構和城鄉基層衛生機構的公共服務職能;目標是人人享有基本衛生保健,服務主體是公共衛生機構、農村衛生機構和城市社區衛生機構,採用適宜醫療技術和基本藥物,由政府承擔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這項制度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注重公平和效率,將有利於縮小群眾基本衛生保健服務的差距。

    我國人口多、人均經濟水平和財政收入低,這種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國的健康保障制度必須從最基本的衛生保健入手。高強指出,目前,我國已經具備了著手建立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的條件:一是黨中央強調以人為本,切實維護人民利益,注重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這是政治基礎;二是我國經濟快速發展,財政收入穩定增長,這是經濟基礎;三是人民群眾要求基本衛生公平,期盼社會和諧,這是社會基礎;四是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遍及城鄉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取得了初級衛生保健服務的工作經驗,這是工作基礎。

    記者了解到,2007年,圍繞推進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建設,我國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將成為衛生工作的重頭戲,構建公共衛生機構與各种醫療衛生機構合作的城鄉公共衛生安全網、每個鄉鎮建設好1所公立衛生院、每個村建設好1所衛生室、將城市一級醫院和部分二級醫療機構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都將成為新的一年中為普通百姓所做的實事內容。(記者 胡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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