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1月11日電(岳冠文)湖南省澧縣日前簽發《澧縣離任村黨支部書記生活補貼暫行規定》,將建立離任村主要職務幹部生活補貼制度。據悉,這是湖南省第一個出臺的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辦法。
據長沙晚報報道,為了解決任職時間較長、目前年齡較大、生活比較困難的離任村幹部的生活保障問題,澧縣決定從2007年起,每年安排25萬元以上專項財政資金,向擔任村支書15週年以上的離任村幹部發放每人每年1200元的固定生活補貼。
補貼對象的具體條件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累計擔任農村黨支部書記15年以上;沒有享受退休工資和縣財政養老保險獎勵,也沒有辦理由集體和個人按比例出資的人壽、農保和社會養老保險。
據介紹,澧縣目前共有任村黨支部書記15年以上、符合財政補貼條件的離任村幹部26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