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月16日電(記者 文貽煒)為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2006年青海省共關閉鉀鹽、煤炭等非法採礦點164處。
青海省是礦産資源大省,礦山企業相對較多,整頓任務繁重。自2005年以來,青海省政府建立了動態巡查、違法案件舉報、重大案件督辦、責任追究等有效監管機制,對違法採礦者實施重點打擊。
青海省去年在檢查771家礦山企業及373個勘查項目中,對其中164處非法採礦點依法予以取締或關閉,督促48家證照不全的礦山辦理採礦許可證,清理了一批群發性開採砂金、煤炭的人員。